全国首创!为企业省钱!沈阳创新投标保证金“信用保函”制度!
信用能为企业省钱!
企业投标无需缴纳保证金
和投标电子保函费用
这是沈阳在全国首创的
投标保证金“信用保函”制度
已经为企业节省保费13万元
释放流动资金1800万元
扎实推进沈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沈阳做了很多工作
6月1日
沈阳市“创城促振兴 创建惠民生”系列
新闻发布会第二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场召开
市发展改革委一级调研员刘耀国
作新闻发布
首先,感谢各位朋友一直以来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参与者,市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沈阳市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市委“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创城为民、创城靠民、创城惠民”的工作理念,将文明城市创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合,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下面,按照本次发布会安排,我将围绕征信系统、监管机制、体系建设等3个方面,进行发布。
一、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
2017年,按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市进一步完善沈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沈阳”网站建设,实现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共用。截至目前,平台归集信用信息总量达到22.6亿条,涵盖了103万户商事主体的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涉企五险一金缴费信息,煤、水、电缴费信息,法院执行信息,红、黑名单信息等,逐步构建形成覆盖全面、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信用档案。通过“信用沈阳”网站,在线提供一体化、便捷化与高效化的信用服务,并建立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累计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181万余条、“红黑名单”12万余条。
二、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信用监管为切入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实现法定可承诺行政审批事项100%实行信用承诺办理,对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同时,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市场监管、工程建设、生态环保、招标投标、家政服务等20余个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有效提升了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创新投标保证金“信用保函”制度,以企业信用作为担保,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政府以购买服务模式出资并出具保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该制度为全国首创。截至目前,共有29家企业纳入“信用保函”试点企业清单,累计出函96单,为企业节省保费13万元,释放流动资金1800万元。
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法治轨道
为了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制化、规范化,2021年,我市开展了社会信用立法课题研究,梳理了全国各省、市已出台的信用法律法规,组织了立法座谈和调研,并已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了社会信用立法意见和建议,在充分汲取了各地经验做法和各位专家以及公众意见后,目前已形成了《沈阳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对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基本规则、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社会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信息应用、构建信用监管机制、保护信用主体权益、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及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作出规定。目前该条例已纳入2022年沈阳市人大立法调研计划,争取于2023年正式出台。同时,拟以条例的基本架构及核心内容为基础和标准,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相关城市协同立法,统一立法进程,统一发布时间,节约立法成本,力争成为全国首个社会信用协同立法都市圈,为国家实现跨区域信用立法提供先行先试经验。
下一步,我市将不断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优化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机制;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扩大信用承诺制度应用范围,在养老服务、公积金管理、教育、科技等领域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加快推进信用立法步伐,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法治保障,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信用环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文明城市建设贡献信用力量。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
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通过刘主任刚刚的介绍,我们了解到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很大成效,也简要介绍了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我想请问我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还有哪些创新举措?答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打造“信用沈阳”地方特色,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下一步,我市将围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工作部署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实现创新。
一是推进信用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信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我市于2018年初步建立了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经过近3年持续对试点街道、乡镇进行信用评价,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2022年4月,地方标准《沈阳市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与规范》(DB2101/T 00472022)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成为国内首个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评价地方标准。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推进行政村、诚信企业等标准化建设,为全国建立信用标准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二是创新企业信用融资模式。为有效整合政府、金融机构资源和企业需求,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融资难问题,我市启动了沈阳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平台建设,为银企双方创造覆盖广、成本低、方便快捷的融资对接新模式。截至目前, 平台已覆盖全部总分行级金融机构41家,提供金融产品355个,累计融资对接成功共40420笔,总计金额444.57亿元。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纳税、不动产、科技研发等信息共享;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的精准信用“画像”,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参考应用;优化平台全流程放贷和监测功能,对获得贷款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分析研判潜在风险,有效为相关机构提供风险预警,力争创建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新模式。
本次疫情以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很多应对疫情纾困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有效地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的压力。很多企业在看到“信用保函”政策要扩大试点企业清单范围的时候眼前一亮。我想问的是,我们中小企业如何能够享受“信用保函”政策?或者说加入“信用保函”试点企业清单的程序是什么样的?答
此次“信用保函”政策是自2021年首次出台以来的再扩大和再延续。该政策是以公共资源交易中的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为突破口,以企业信用作为担保,企业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投标电子保函费用,由政府以购买服务模式出资并出具保函。该项政策是我市2021年国内首创,可极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高企业参与招投标的积极性,同时倒逼企业维护自身信用,促进沈阳市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
下面,我给大家简略介绍一下何种企业可申请使用及申请过程:
一是硬件条件。目前我市已有29家企业进入试点企业清单,试点企业必须拥有“沈阳诚信创建示范企业”这一硬件条件,也就是说,入围的试点企业在诚信和信用上是经得起考验的。二是项目类型。企业拟参与沈阳市域内的投标活动,且所投属于《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规范的项目类别。三是申请程序。意向企业可通过沈阳市信用协会申报,协会对企业进行资料核实、信用筛查后报市公管办,再由市公管办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公示企业清单。在此我公布一下“信用保函”申报电话:024-83963827。第三批信用保函试点企业的申请截止时间是2022年6月30日,有意向的企业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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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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